正镶白旗历史悠久,早在氏族公社时期就是游牧部落活动的地区,到汉为上各郡北境,唐为单于都护府辖地,辽为西京倒塌岭节度司南境,辽代为辽地西境,元为中书省上都路管辖,明为龙门地及开平。(上都)西北边地,清为直隶口北道辖地。正镶白旗辖2个镇、2个苏木:明安图镇、星耀镇、伊和淖尔苏木、乌兰查布苏木。现在的正镶白旗是由历史上的正白旗、镶白旗及明安旗、大仆寺右旗的一部分合并而成的;正镶白旗称谓是以清朝八旗的旗帜颜色得名。现在全旗12个苏木(乡),1个城关镇,5个国营牧场站、122个嘎查(村)。总人口71975人,蒙古族占总人口的28.20%,汉族占总人口的70.74%,其他少数民族占1%。正镶白旗地处阴山山地东延部分,是内蒙古高原的东南边,地形是南高北低。中部微隆起,由东南向西北倾。全旗总面积为6229平方公里,其中草场面积5857平方公里,农业耕地30万亩,森林面积13.63万亩。境内植被的种类繁多,类型较丰富,天然次生林就达十几种。正镶白旗的自然资源比较丰富;野生动物资源主要有以草类植物根部为食的臼啮动物布氏田鼠、达乌尔黄鼠、草原鼬鼠和狍子,野兔等,肉食类动物以狼、狐狸、艾鼬等,个体大,具有一定的皮毛价值。全旗现有林地面积为14.3万亩,其中天然次生林占71.896,大部分以沙柳、小红柳、山杏等灌木为主,有部分乔木沙榆、山杨、白桦等。人工林面积占28%,以乔木杨、榆为主。经济野生植物以山杏、樱桃居多,人工种植有枸杞、太平果树。全旗森林覆盖率为1.5%,林木总面积为43000立方米。初步探明地下埋藏着四十多种矿物,储量多的石灰岩、自然芒销、白盐、花岗岩、碱、萤石、水晶石、金、铁、煤等10余种,总储量达3000多万吨。
正镶白旗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